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国家发改委(钟政函〔2018〕184号),我局白鱼把2018年市级财政发布命令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00万元调整给下列乡镇及村委按规定用于:清塘镇英家村50万元、石龙镇松桂村25万元、凤翔镇江亚村25万元、珊瑚镇卫田村25万元、公安镇廖屋村25万元、公安镇公安村25万元、燕塘镇合群村25万元。现按有关规定展开审批,审批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共7天。如有异议,请求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著现实姓名向钟山县农业局明确提出。
联系电话:0774-8982470联系地址:钟山县兴钟中路49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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